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山東省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省生態環境規劃院院長謝剛研究員對《工作方案》進行了解讀,具體如下。
我省入河入海排污口一頭連著河湖庫海,一頭連著生產生活,是打通岸上和水里、陸地和海洋的關鍵環節。加強和規范排污口監督管理,對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保護和建設美麗河湖、美麗海灣具有重要作用。
我省分別于2019年和2020年啟動了全省入海、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通過無人機航測、人工徒步排查、專家質控核查等,基本摸清了排污口底數,溯清了污染來源,并有序推動了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應該說我省的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具備較好的工作基礎。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改革工作。2022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國辦函〔2022〕17號),對排污口監督管理進行頂層設計,提出明確要求。2022年12月,生態環境部辦公廳、水利部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環辦水體〔2022〕34號),進一步具體和細化了《實施意見》中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及監督管理的任務要求。為嚴格貫徹落實兩個文件相關要求,結合山東實際提出細化實化措施,強化和規范我省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省政府辦公廳制定印發了《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系統性。《工作方案》從“查、測、溯、治、管”等方面對排污口監督管理提出了全方位要求,建立了“受納水體—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單位”全鏈條管理機制,助力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實現源頭減量、過程監管、末端控制。二是科學性。《工作方案》提出的任務目標科學合理,在排污口整治、規劃布局、監測監管等方面均充分體現了科學性和專業性,建立了污染源至排污口的關聯,還提出了結合現代化技術手段開展排污口監測監控試點及信息化管理等相關要求,可切實提升排污口監管水平。三是針對性。《工作方案》充分落實了國辦及兩部委文件要求,依據各相關部門職責分工,結合我省實際,對排污口的整治、設置審批等依法依規提出了監督管理要求,提出的政策措施合理可行、有據可依。
《工作方案》的發布,將有力支撐我省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通過建立健全入河入海排污口動態排查、規范整治、科學監管和全方位保障的長效管理機制,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實現排污口全鏈條管理,不斷提升我省水環境質量和治理能力,助力全面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